三個部門發(fā)文規(guī)范幼兒園收費行為
來源:發(fā)改委網站 2012-01-04 編輯:黃水來
問:《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答:本著“統(tǒng)一規(guī)范,公開透明”的原則,一是明確將幼兒園對入園幼兒的收費統(tǒng)一為保育教育費、住宿費;幼兒園為在園幼兒教育、生活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費用,應遵循“家長自愿,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幼兒園應按月或按學期收取保育教育費,幼兒園對因故退(轉)園的幼兒應根據實際情況退還一定預收費用等。二是提出了幼兒園收費審批的原則、程序、收費標準制定成本列支范圍等要求。三是要求幼兒園通過設立公示欄、公示牌、公示墻等形式,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相關內容;招生簡章要寫明幼兒園性質、辦園條件、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等內容。四是規(guī)定了幼兒園的禁止性行為,嚴禁幼兒園以任何名義向入園幼兒家長收取贊助費、捐資助學費、建校費、教育成本補償費等與入園掛鉤的費用,嚴禁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興趣班、課后培訓班和親子班等特色教育為名向家長另行收取費用。 問:國家將采取哪些措施保證幼兒園收費政策落實? 答:主要有四個方面措施:一是要求各地制定實施細則,細化落實各項政策。二是加強對幼兒園收費監(jiān)督檢查,將幼兒園收費作為全國治理教育亂收費和每年開展的全國教育收費專項檢查重點內容之一,督促幼兒園依法經營,建立健全收費管理制度,自覺執(zhí)行國家制定的幼兒園教育收費政策。三是加強對幼兒園收費許可證年審,對違反規(guī)定的,將不再核發(fā)收費許可證。四是加強社會監(jiān)督和依法查處亂收費行為。各級價格主管部門進一步暢通“12358”舉報電話,及時受理群眾的投訴舉報,對違反國家教育收費法律、法規(guī)、政策和《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規(guī)定的行為,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以及有關規(guī)定嚴肅查處。 問:政府對經濟困難家庭的幼兒接受學前教育有何特殊收費政策? 答:《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規(guī)定,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幼兒、孤兒和殘疾幼兒,幼兒園應酌情減免收取保育教育費,具體減免辦法由省級教育、價格和財政部門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