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移動原副總張春江受賄被判死緩
來源:京華時報 2011-07-23 編輯:唐麗萍
曾收受別墅又退還 記者了解到,張春江多次收受宋世存的財物,分別是人民幣32萬元、美元20萬元和價值約283萬元的別墅一套。張則利用其職務便利,為宋世存承攬遼寧省郵電器材公司手機供貨業(yè)務和為宋向網(wǎng)通公司的供貨商追要欠款等提供幫助。 有報道稱,該別墅是張春江準備和女友結(jié)婚用的。但據(jù)記者了解,這套別墅購買于2004年,當時張春江并未和該女友走到一起。這套別墅加上裝修、家電的費用價值300余萬元,后來張春江支付了約48萬元。檢方認定宋世存該筆實際賄賂款達283萬余元。 2006年初,因有關(guān)部門調(diào)查張春江的房產(chǎn)問題,張春江為了掩飾,于2006年6月將別墅退還給宋世存。 張春江從好友張銳及其妻子處收受的財物達270余萬。2004年,張春江幫助張銳妻子的公司——北京陽光加信廣告公司成為中國網(wǎng)通公司的品牌宣傳代理商提供了幫助,使得該公司在其后3年時間從網(wǎng)通公司獲取了超過2億元的廣告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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