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福建省經貿委獲悉,本月中旬,省經貿委聯合省財政廳、省環(huán)保廳轉發(fā)了國家財政部、商務部、環(huán)保部關于延長實施汽車以舊換新政策的通知,各市汽車以舊換新聯合服務窗口待接到通知后即可受理汽車以舊換新申請。
根據通知,汽車以舊換新政策實施期限由2010年5月31日延長至2010年12月31日。此前(6月1日至7月12日),汽車以舊換新在我省一度暫停。(東南網手機版)
記者昨日從福建省經貿委獲悉,本月中旬,省經貿委聯合省財政廳、省環(huán)保廳轉發(fā)了國家財政部、商務部、環(huán)保部關于延長實施汽車以舊換新政策的通知,各市汽車以舊換新聯合服務窗口待接到通知后即可受理汽車以舊換新申請。
根據通知,汽車以舊換新政策實施期限由2010年5月31日延長至2010年12月31日。此前(6月1日至7月12日),汽車以舊換新在我省一度暫停。(東南網手機版)